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四条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参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1号)和本实施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考核办法,自行考核本行政区域内其他地级城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等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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