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七章 扣分项
第二十二条
扣分项。考核期内发生“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且响应级别达到I级、II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扣25分。“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是指因食用“菜篮子”产品而造成的人员健康损害或伤亡事件。参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农质发〔2014〕4号)有关规定,以同期农业农村部I级、II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备案记录为准。
数据来源:农业农村部I级、II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备案记录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等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