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修订《“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十六条
第五章 调控保障能力
第十六条
“菜篮子”工程管理体系和调控政策(4分)。主要指本市“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机制以及制定实施的生产扶持、市场流通、物价补贴等调控政策。建立政府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具体承担“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工作机制,并明确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得1分,否则不得分。制定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结合实际情况安排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相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得1分,未制定清单扣0.5分,未纳入本级预算扣0.5分。生产扶持政策指支持“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设施提升、主体培育、质量监管、金融服务和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等措施;市场流通政策指支持流通基础设施改造、促进产销对接、加强供应链建设以及降低流通成本等措施;物价补贴政策指当物价出现明显上涨时,按规定对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等政策。3项政策都制定并实施得2分,有1项政策未制定或制定未实施扣1分,最多扣2分。
数据来源:市人民政府文件及相关材料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等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