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第四十八条独立法条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6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的《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