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 第四条独立法条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