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第七条第七条申请中级、高级证书者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中国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