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 / 第十三条独立法条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三条为了提高汉语作为外语教师的专业能力,认定委员会规定《能力证书》的标准化课程和大纲。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