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 / 第一条独立法条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了提高汉语作为外语教学的水平,做好汉语作为外语教学能力认定工作,加强汉语作为外语教学师资队伍的建设,促进对外汉语教学事业的发展,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制定本办法。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