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全国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整体规划和统筹管理,制定基本制度规范,组织制定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开展国家课程教材的编写指导和审核,组织编写国家统编教材,指导监督各省(区、市)教材管理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国家关于职业院校教材建设的相关政策,负责本地区职业院校教材的规划、管理和协调,牵头制定本地区教材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市、县和职业院校课程教材工作。

省级教育部门落实国家关于高校教材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统筹本地区高校教材工作,明确教材管理的专门机构和人员,建立健全教材管理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对所属高校教材工作的检查监督。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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