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家实行中小学教材审定制度,未经审定的教材,不得出版、选用。

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职业院校教材实行分级管理,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行业、学校和企业等多方参与。

在国家教材委员会指导和统筹下,高校教材实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省级教育部门和高校分级管理。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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