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教材审核

第二十二条

审核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履行行政审定程序。审定通过的教材列入全国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审核通过的地方课程教材,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后列入本省(区、市)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审定后的教材不得擅自修改。

教材审核应依据职业院校教材规划以及课程标准、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等国家教学标准要求,对照本办法第三条、十二条的具体要求,对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进行全面把关。

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标准要有机融入教材内容,不能简单化、“两张皮”;政治上有错误的教材不能通过;选文篇目内容消极、导向不正确的,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或社会形象负面的、有重大争议的,必须更换;教材编写人员政治立场、价值观和品德作风有问题的必须更换。

严格执行重大选题备案制度。

除统编教材外,教材审核实行盲审制度。

高校是教材选用工作主体,学校教材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校教材选用工作,制定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明确各类教材选用标准和程序。

高校成立教材选用机构,具体承担教材选用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专家须占有一定的比例。充分发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在教材选用使用中的重要作用。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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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