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代理管理办法 / 第三条独立法条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三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有序、透明高效的原则对专利代理执业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制定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