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
第五章 信息披露与报告
第四十三条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要求,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及其指定机构报送产品基本信息和起始募集信息、存续期募集信息等,并于产品终止后报送终止信息。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信息披露与报告
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要求,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及其指定机构报送产品基本信息和起始募集信息、存续期募集信息等,并于产品终止后报送终止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