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第四章 产品投资与管理第三十六条保险资管产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指导意见》等关于金融工具核算与估值的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产品净值。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