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章 产品当事人第十五条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应当聘请符合银保监会规定且已具备保险资产托管业务条件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托管人。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