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条依法成立的食盐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引导和督促食盐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盐质量安全知识。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