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条独立法条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条食盐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施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