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1995年1月26日发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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