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六十条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条

中国教育机构没有实质性引进外国教育资源,仅以互认学分的方式与外国教育机构开展学生交流的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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