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 第五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五十一条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应当按学年或者学期收费,不得跨学年或者学期预收。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