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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