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 / 第四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五章 管理与监督第四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学籍管理制度,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制定机关教育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