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三章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组织与活动

第三十一条

中外合作办学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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