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六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六条

企业编制年度财务预算主要指标与实际完成值差异较大的,国资委将要求企业作出专项说明,无正当理由的,国资委将给予警示。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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