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罚则

第四十五条

企业在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的,或者上报的财务预算报告与内部财务预算不符的,国资委将给予通报批评。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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