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建立财务预算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财务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考核工作,完善财务预算工作体系,推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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