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

第五章 财务预算执行与监督

第三十六条

企业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导致预算编制基本假设发生重大变化的,可予以调整: (一)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三)国家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 (四)企业发生分立、合并等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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