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章 财务预算报告
第三十一条
国资委依据财务预算编制管理要求,建立企业财务预算报告质量评估制度,评估内容不少于以下方面: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符合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规划; (三)是否符合企业战略规划、主业发展方向; (四)是否客观反映预算年度内经济形势和企业生产经营发展态势; (五)是否符合财务预算编制管理要求; (六)主要财务预算指标的年度间变动情况是否合理; (七)预算执行保障和监督措施是否有效。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