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
第四章 财务预算报告
第二十四条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报表重点反映以下内容: (一)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规模、质量及结构; (二)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实现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情况; (三)企业预算年度内为组织经营、投资、筹资活动预计发生的现金流入和流出情况; (四)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达到的生产、销售或者营业规模及其带来的各项收入、发生的各项成本和费用; (五)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发生的产权并购、长短期投资以及固定资产投资的规模及资金来源; (六)企业预算年度内预计对外筹资总体规模与分布结构。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