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财务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企业应当按照“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的程序,依据财务管理关系,层层组织做好各级子企业财务预算编制工作。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