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

第三章 财务预算编制

第十四条

企业编制财务预算应当以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资金为核心指标,合理设计基础指标体系,注重预算指标相互衔接。

制定机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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