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并将检验检测机构受到的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制定机关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