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 第三十四条独立法条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第六章 统计监督和统计检查第三十四条统计检查员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统计检查权。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