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

第二章 金融统计资料的管理与统计调查

第十八条

对违反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制定印发的统计报表和统计调查表,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统计部门有权拒绝填报。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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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