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统计管理规定 / 第十四条独立法条金融统计管理规定第十四条第二章 金融统计资料的管理与统计调查第十四条中国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严格控制临时性统计报表的制定和印发,减少临时性统计报表的数量。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