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四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制定行业标准,应当重点围绕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涉及融合发展的新兴技术领域的,支持联合制定行业标准。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