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 第四条独立法条工业通信业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章 总 则第四条制定行业标准,应当重点围绕重要产品、工程技术、服务和行业管理标准。涉及融合发展的新兴技术领域的,支持联合制定行业标准。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