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七条

第七条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与胎儿性别鉴定和人工终止妊娠相关的药品和超声诊断仪、染色体检测专用设备等医疗器械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管,并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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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