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 第三条独立法条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第三条第三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介绍、组织孕妇实施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