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草种管理办法 / 第十九条独立法条草种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第四章 草种生产第十九条主要草种的商品生产实行许可制度。 草种生产许可证由草种生产单位或个人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