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其他医院参照执行。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