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门(急)诊诊疗信息页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信息页的保存时间自患者当次就诊结束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