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七条

第二章 批签发机构确定

第七条

批签发机构及其所负责的批签发品种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批签发工作需要,适时公布新增批签发机构及批签发机构扩增批签发品种的评定标准、程序和条件。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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