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 第四十一条独立法条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批签发机构在承担批签发相关工作时,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