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 第三十九条独立法条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六章 信息公开第三十九条已通过批签发的,批签发机构应当在7日内公开产品名称、批号、企业、效期、批签发证明编号等信息。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