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第六章 信息公开

第三十七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统一的生物制品批签发信息平台,公布批签发机构及调整情况、重大问题处理决定等信息,向批签发申请人提供可查询的批签发进度、批签发结论,及时公布已通过批签发的产品信息,供公众查询。 中检院负责生物制品批签发信息平台的日常运行和维护。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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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