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 第三十六条独立法条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章 复 审第三十六条复审维持原决定的,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复审结果通知书,不再受理批签发申请人再次提出的复审申请;复审改变原结论的,收回原生物制品不予批签发通知书,发给生物制品批签发证明。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