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三十一条第五章 后续管理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制定机关税务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