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七条

税务机关定期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

制定机关
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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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第二十七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