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一章 总 则第七条每年聘任特聘教授150名左右,聘期为5年;讲座教授50名左右,聘期为3年;青年学者300名左右,聘期为3年。制定机关中共教育部党组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