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八条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11年12月15日印发的《“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同时废止。制定机关中共教育部党组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