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八条

第四章 遴选聘任程序

第十八条

高校学术委员会或其授权的学术组织对本校候选人进行学术水平评价,报学校审定后推荐。学术评价要坚持以创新质量和贡献为导向,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

制定机关
中共教育部党组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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